咨询热线、商务合作:139 8919 9418
首页 > 新闻资讯

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火锅店添加“口水油”

发布时间:2024-12-05 22:10:17    来源:    浏览量:   作者:

           (金鑫.龙黎.樊正太) 12月3日,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,组织执法人员对某火锅店开展突击执法检查。执法人员进入该店后厨时,发现一个塑料桶,上面放有一个漏勺,桶内盛放有可疑油脂,该店现场无法出示其使用油脂的购进票据等资质。
            经调查,该火锅店负责人为了改善口味,于2023年10月授意该店厨师长,将顾客食用剩下的“口水油”加工处理后,再掺进新油制成火锅锅底给顾客食用。“口水油”是顾客食用完后废弃的食用油脂,也叫“老油”。“口水油”同“地沟油”等废弃油脂一样,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。该店使用“口水油”的行为,涉嫌在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,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此案移交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处理。
          “食品安全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无论是为了节约成本还是改善口味,广大食品经营者都应当依法诚信经营,切勿贪图利益走向违法犯罪深渊。”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、依法严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关于我们  |  网站概况  |  人员查询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网站声明  |  联系我们
投稿邮箱:1121967013@qq.com     电话:13989199418     备案号许可证:蜀ICP备2021031275号   技术支持:鸿达网络
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,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。